天岳街道:扎实开展餐饮门店燃气安全隐患排查
2021-06-23 16:37:17          来源:天岳街道办事处 | 编辑:童园芳 | 作者:童园芳          浏览量:3830

为进一步强化安全监管,提高餐饮门店的安全责任意识,确保辖区餐饮场所用气安全,自6月16日召开庆祝建党100周年特护期安全生产、安保维稳工作部署会以来,天岳街道组织应急管理办、城管执法中队对辖区餐饮场所持续开展燃气安全专项整治,引导商铺规范设置、使用燃气器具。

每到一家门店,执法人员立即对液化气罐是否过期、气罐和灶具是否保持安全距离、减压阀是否坏损、软管是否老化、是否配置消防器材等情况进行逐一检查,并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店铺进行详细登记并提出整改意见。同时,工作人员还向经营者宣讲使用燃气器具过程中的注意事项,以及应急处理煤气泄漏等安全常识。

“要经常保持良好通风,燃气使用完毕后,应立即关掉总闸,避免漏气,切实做好安全防范措施,重视自己与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。”每到一家使用燃气的餐饮门店,执法人员总不厌其烦地叮嘱商家。

据了解,本次共计排查辖区餐饮门店123家,86家无漏气现象,排查发现安全隐患37起,其中包括超期钢瓶42支,减压阀漏气37户,23家软管过长、拖地等问题,对42支超期钢瓶进行查扣并送燃气站安全储存,其余隐患现场要求整改到位。下一步,天岳街道将继续加强燃气安全隐患排查、监管、整治力度,对排查出存在燃气安全隐患的商家再次“回头看”,督促落实安全用气主体责任,持续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安全用气宣传,全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。

温馨提示

依据《国务院安委会关于深入开展餐饮场所燃气安全专项治理的通知》相关精神。

1.存瓶总重量超过100 千克(折合2瓶50千克或7瓶以上15千克气瓶)时,应当设置专用气瓶间。存瓶总重量小于420千克时,气瓶间可以设置在与用气建筑相邻的单层专用房间内。存瓶总重量大于420千克时,气瓶间应当为与其他民用建筑间距不小于10米的独立建筑。

2.气瓶间高度应当不低于2.2米,内部须加装可燃气体浓度报警装置,且不得有暖气沟、地漏及其他地下构筑物;外部应当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;应当使用防爆型照明等电气设备,电器开关设置在室外。

3.放置钢瓶、燃具和用户设备的房间内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和使用明火;同一房间内不得同时使用液化石油气和其他明火。

4.液化石油气钢瓶减压器正常使用期限为5年,密封圈正常使用期限为3年,到期应当立即更换并记录。

5.应当使用取得燃气经营许可证的供应企业提供的合格的燃气钢瓶,不得使用无警示标签、无充装标识、过期或者报废的钢瓶。

6.钢瓶供应多台液化石油气灶具的,应当采用硬管连接,并将用气设备固定。钢瓶与单台液化石油气灶具连接使用耐油橡胶软管的,应当用卡箍紧固,软管的长度控制在1.2米到2.0米之间,且没有接口;橡胶软管应当每2年更换一次;若软管出现老化、腐蚀等问题,应当立即更换;软管不得穿越墙壁、窗户和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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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天岳街道办事处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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